从“九龙治水”到“一长牵头”

分类:新闻快评
2017-04-06 16:37 阅读(?)评论(0)
      4月5日,北京市东城、西城同时出台街巷胡同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,将在背街小巷设立“街巷长”,提升背街小巷综合治理能力。此前的2016年1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,提出建立中国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河长体系。河长也好,街长也好,归根到底,是将分散的管理责任集中,让管理主体责任更明晰、管理资源调动更快捷,有望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短板,让基层管理的神经末梢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      河流治理和胡同管理,看似不相干,但面临着相同的问题:关乎民生、治理点多、头绪繁琐、难度较大,而治理主体多元化更易形成“九龙治水、水患难除”的尴尬局面。在社会管理各个环节,政府的作用不能缺位,而清洁的河流和整洁的街巷,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,是考验政府管理能力的试金石。从河长到街巷长,我们欣喜地看到,政府挺在了前面,担起了应尽的责任。据了解,北京市两区的街巷长均来自各级政府部门,区级“总街巷长”由区长担任,街道(地区)级“街巷长”由街道(地区)行政主要领导担任,街道内“街长”由街道(地区)副处级(以上)领导干部担任,“巷长”主要由街道(地区)科级干部担任。而在河长制方面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设立总河长,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;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,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;各河湖所在市、县、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,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。
       制度有了,接下来的关键是责任的落实与监督。无论河长还是街长,一定要明白:这个“长”不是虚职、不是墙画、不是花腔,而是切切实实的责任,需要实实在在的担当,沿河有多少排污口?流域内有没有防洪漏洞?街巷内有多少私搭乱建?共享单车如何摆放?这些问题,“长”们可都要心里有数、行动有招。有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?是不是满足了群众的关切?群众可都看着呐!对于管理缺位、没有尽责、不痛不痒的“长”,要发挥考核监督机制的利剑作用,该问责问责,该处理处理,让管理的神经末梢真正紧张起来、活跃起来、强大起来,如此,海晏河清的自然环境和路不拾遗的胡同图景,将成为“中国梦”的生动注脚。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7-04-06 16:39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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